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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完課你會學到
1
『正規班』+『題庫班』+『解題班』完整應考實力養成
課程圖像教學,化繁為簡掌握重點
各章節選擇題/申論題演練,檢視學習狀況
各章節申論題解題,立即理解該題解題方向
申論題批閱-7日內老師親自批閱完成【絕不是AI批閱】
2
提升高效自主學習能力,課程學習不卡關
課程期間內重複無限次觀看
利用線上筆記來記錄重點、問題點,隨學隨用
搭配即時發問系統,老師親自回覆您的問題【絕不是AI回覆】
本教材適合
1
一般警察四等
116 一般行政警察|警察法規
贏戰警察法規
真實案例教學
事半功倍
警員 + 檢察事務官 + 執業律師
考生共同難題
法條背得熟
遇到案例就卡關?
警察法規最大的挑戰不在背誦,而是把法條對應到真實執法現場。
痛點 01
死背法條
情境題完全空白
花大量時間背《警職法》《行執法》,題目換成「騎士被攔停後口出惡言,員警應如何處理?」就不知道要引哪條、用什麼程序順序。
痛點 02
法律體系太散
混合題不知從何下手
警察法規橫跨行政法、警職法、社維法、行執法⋯⋯各科分開讀都懂,遇到「現行犯逮捕後送辦是否適用行政執行法?」這種跨法題就推不出來。
授課老師
伯晟
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
現職律師
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|法律顧問
曾任 士林地方檢察署|檢察事務官
曾任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|警員
為什麼選這位老師?
警察法規考的不只是「法條背得熟不熟」,更考驗考生能不能理解執法現場的判斷邏輯。伯晟老師用三個身份串起整個法規鏈,把抽象條文變成你在考場上能直接答題的邏輯框架。
關鍵一:
曾任警員,親身執行警械使用、即時強制、集會處置等實務,知道條文落地後的真實樣貌
關鍵二:
轉任檢察事務官、現任律師+警局法律顧問,從司法端看遍法規如何被檢驗,掌握第一線法規演進
獨家教學法
三大核心方法
把條文變成答題邏輯
伯晟老師從執法現場出發,用案例與體系建構帶你穿透警察法規。
1
真實案例授課
捨棄死背條文,改以「真實爭議案件」當教材。讓抽象條文活起來,記憶有錨點,考場上一拉就出來。
舉例說明
以 115 年 3 月台北市信義區攔停爭議案件為例,帶你扮演第一線員警,練習動態情境判斷:① 騎士行為是否符合警職法攔停要件? ② 民眾以「刻意針對」提出異議,執法者依法應如何回應?
2
行政法為根,各法為枝
以「行政法原理為根,警職法、社維法、行執法為枝幹」架構課程順序,先建構清晰法理脈絡,再深挖各科細節。
舉例說明
遇到「現行犯逮捕後送辦的流程是否適用行政執行法?」這種跨法題,老師會帶你先回到行政法原理判斷,再對應到具體條文時機要件 → 混合題不再卡關。
3
歷屆題庫反覆演練
透過反覆演練機制解決記憶留存問題。每堂課搭配真實案例情境練習,歷屆考點反覆出現,把複習時間集中在刀口上。
舉例說明
每單元結束安排歷屆試題演練,學完立刻對應真實考題。老師精準指出哪些法條、哪種考法是常考考點,幫你過濾雜訊、鎖定高 CP 值範圍。
申論高分攻略
精華 5 步驟
老師帶你拿高分
從審題、答題到批閱的細緻教學。老師帶你從審題開始,一路破題、正文到結論,告訴你每一句怎麼寫、怎麼思考,幫助你寫出與眾不同的高分答案。
1
審題
精準拆解題目關鍵字,找出命題者真正要問的核心
2
思考方向
確立論述角度,決定要從哪些面向切入回答
3
擬定大綱
建立完整答題架構,確保邏輯清晰、層次分明
4
重點關鍵字提醒
標記必須出現的法條用語與專業術語,讓閱卷老師一眼看到重點
5
批改作業回饋
由老師親自批改,確保你得到即時且有價值的反饋,持續修正進步
選擇你的
備考方案
單科精攻 + 套組全包,自由搭配
116 年度
一般警察四等|行政警察套組
查看套組內容 →
全科目入口
贏戰公職
查看全部課程 →
共 32 個章節,78 個單元
全部展開
第1章-行政程序法(執法基本功)
講義下載
課程講義下載
行政法概念與原理
課程導論與行政法原理
依法行政原則
明確性原則與裁量
行政法基本原則
比例原則
誠信與信賴保護原則
行政指導、事實行為與行政契約
行政行為與處分
行政處分(一):定義與要件
行政處分(二):效力與瑕疵
行政命令:法規命令與行政規則
作業演練(選擇/申論)
申論題目作答演示
題目演練(申論)
題目演練(選擇)
第2章-警察職權行使法
查證與蒐集1
警職法總論:立法目的與補充性原則
查證與蒐集2
身分查證(一):發動門檻
身分查證(二):查證措施與攔停
資料蒐集:通知到場、攝影與個資保護
即時強制
即時強制(一):管束
即時強制(二):物之扣留與變價
即時強制(三):進入住宅與其他處所
救濟程序
警職法救濟程序:異議與損害賠償
作業演練(選擇/申論)
申論題目作答演示
題目演練(選擇)
題目演練(申論)
第3章-社會秩序維護法與行政罰
總則規範與原理
行政罰法原理與社維法之適用競合
社維法總則(一):責任能力與責任條件
社維法總則(二):處罰種類
社維法總則(三):時效與一事不二罰
程序與救濟
案件處理程序(一):警察機關處分案件
案件處理程序(二):移送法院簡易庭案件
救濟程序:聲明異議與抗告
社維法分則
分則熱點(一):妨害安寧秩序
分則熱點(二):妨害善良風俗
作業演練(選擇/申論)
申論題目作答演示
題目演練(選擇)
題目演練(申論)
第4章-警械使用條例與集遊法
警械使用條例
警械使用(一):定義與使用時機
警械使用(二):使用槍械之要件與致命性武力
警械使用(三):程序、比例原則與賠償
集會遊行法
集會遊行法(一):許可制與偶發性集會
集會遊行法(二):禁制區與命令解散
集會遊行法(三):罰則(首謀罪)與申復救濟
作業演練(選擇/申論)
申論題目作答演示
題目演練(選擇)
題目演練(申論)
第5章-行政執行法
總論與金錢給付義務
行政執行總論、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
行為不行為與人身自由限制
人身自由之限制:拘提與管收
行為或不行為之執行:代履行與怠金
直接強制:方法與界限
即時強制:與警職法比較
行政執行之即時強制與警職法之比較整合
作業演練(選擇/申論)
申論題目作答演示
題目演練(選擇)
題目演練(申論)
第6章-警察法與組織架構
警察任務與體系
警察任務與職權
警察指揮體系: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
預算與職務協助
警察命令與職務協助
警察裝備與武器彈藥之管理
作業演練(選擇/申論)
申論題目作答演示
題目演練(選擇)
題目演練(申論)
第7章-警察人員人事條例
任用與考績
官制與官規:官職分立制
任用與消極資格
遷調、考績與退休
撫卹與照護
警察人員之照護、撫卹與慰問金
作業演練(選擇/申論)
申論題目作答演示
題目演練(選擇)
題目演練(申論)
第8章-行政中立與國家責任
行政中立
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(一):適用對象與期間
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(二):政治活動之限制
公務員權益救濟
公務人員保障法概論:實體保障
警察權益救濟(一):復審
警察權益救濟(二):申訴與再申訴
國家責任與外部救濟
警察一般行政救濟:訴願與行政訴訟
違法執法之代價:國家賠償法
總結演練
學期總結:各法規綜合案例演練
作業演練(選擇/申論)
申論題目作答演示
題目演練(選擇)
題目演練(申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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